【不设区的地级市有哪些】在中国的行政区划体系中,地级市通常下辖多个区、县或县级市。但也有部分地级市在行政设置上不设“区”,直接管辖县或县级市。这些城市在管理结构上与一般地级市有所不同,具有一定的特殊性。
以下是对目前不设区的地级市的总结,并以表格形式呈现相关信息。
一、不设区的地级市概述
不设区的地级市是指在行政区划中,该市不再下设“区”这一层级,而是直接由地级市管辖“县”或“县级市”。这类城市多为人口较少、区域面积较小或经济发展模式较为特殊的地区。它们的行政架构相对简单,管理效率较高。
需要注意的是,随着行政区划的调整,部分城市可能会发生变化,因此以下信息基于最新公开资料整理。
二、不设区的地级市一览表
序号 | 城市名称 | 所属省份 | 下辖行政区(非区) | 备注 |
1 | 鹤岗市 | 黑龙江省 | 勃利县、绥滨县、萝北县 | 不设区,直接管辖县 |
2 | 双鸭山市 | 黑龙江省 | 宝山区、四方台区、岭东区等 | 虽有“区”,但部分区为街道办事处性质 |
3 | 伊春市 | 黑龙江省 | 五营区、红星区、友好区等 | 区级单位实际为林场、农场等单位 |
4 | 石嘴山市 | 宁夏回族自治区 | 惠农区、大武口区、平罗县 | 其中惠农区、大武口区为“区”,但功能类似县级市 |
5 | 吴忠市 | 宁夏回族自治区 | 利通区、红寺堡区等 | 部分区为移民安置区,行政级别较特殊 |
6 | 中卫市 | 宁夏回族自治区 | 沙坡头区、海原县等 | 区级单位多为开发区或移民区 |
> 注:上述部分城市的“区”虽名为“区”,但其职能和管理方式与传统意义上的“区”存在差异,部分为街道办或开发区性质。
三、总结
目前,中国不设区的地级市数量有限,主要集中在东北和西北地区。这些城市在行政架构上更接近于“市管县”的模式,区级单位的功能也相对弱化。对于研究中国地方行政体制或进行区域发展分析的人来说,了解这些城市的特点具有重要意义。
如需进一步了解某一城市的具体情况,可参考当地政府官网或权威行政区划资料。